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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#
某卫视前女主持人发视频称自己被“性骚扰”了,她表示近日和闺蜜出门时,在地铁上被一位陌生的男子尾随了将近一个小时,"男子一直站在自己身边,并用一种恶心的目光偷看我,就算我无数次地背过去不想让他看我,他都有胆量绕到我正前方,或直视或偷瞄或通过玻璃反射偷看我……"
我没有办法想象怎样的目光是一种“恶心的目光”,即使运用了周星驰的电影技法,我也觉得至少还要加上流口水的嘴和发出的淫荡笑声,才能佐证出他那是“恶心”的目光……哦哦,还有,直视、偷瞄、玻璃反射,观察到这么多的方式,看来这位主持人貌似也没少注意这位“恶心”的男人。其实最可怕的是,这一切都被这位女主持定性成了“性骚扰”,现在性骚扰门槛这么低了吗?目视即可?
诚然,那个男人如果真的一直盯着一位女士看,确实是一种极其失礼的行为,但不能什么事情都往性骚扰上靠吧。也许他只是想确认对方是否自己的一位故人,或是他想起了一段什么往事而致失礼。更何况,这是公共场所啊,如果真的引起了你的不适,你可以当场询问他,或是求助,或是报警,然而我们的女主持做的却是发了一段视频称自己被性骚扰了。
我觉得这位女主持利用网络上的敏感话题,挑起男女对立,从而引发讨论,甚至对峙,其目的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流量。可耻可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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